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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取消行政审批11项:
  19、技工学校招生录取
  20、技校毕业证书核发
  21、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22、工效挂钩
  23、外地工人调入
  24、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及安全卫生验收审批
  25、厂(矿)长、经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和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
  26、经营者年薪制
  27、工资集体协商
  28、集体合同审查
  29、劳动年审
  (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30、全市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及邀请外商审批
  (五)市教育局
  取消行政审批9项:
  31、教师资格认定
  32、教师出口改行
  33、市属学校教职工达龄退离休审批
  34、市属学校教职工工龄递增审批
  35、教育事业单位因公评残
  36、市属学校教职工职务补贴自然年限增长
  37、市属学校教职工死亡丧葬抚恤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38、学校毕业生进入合肥市及县区就业
  39、合肥市及三县师范类毕业生出合肥市及三县就业
  (六)市科学技术局
  取消行政审批3项:
  40、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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