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贸委关于2002年春季蚕茧价格的通知
(川价农[2002]80号 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
各市、州物价局,以贸委:
四川省物价局、经贸委根据我国蚕茧市场疲软,出口价格下跌的情况,决定适当调整2002年春季蚕茧价格。
一、蚕茧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经贸委制定,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不得越权定价。
二、2002年春季蚕茧鲜正茧中准级(茧层量10.1克,上车率91%)收购价格(含税)每公斤调为11.50元,其他等级价格详见附表。
鲜茧茧层量级差差价和计价办法仍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贸委《关于1999年蚕茧鲜茧收购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价字农(1999)9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2002年春干正茧(出丝率30%)中准级销售价格(含税)每吨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