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务虚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快形成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强大声势,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市属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跟踪报道试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在对企业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制约改革的主要问题及突破口,做好指导意见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在实施改革中,各县(市)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挂帅出征,组织精兵强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实施分类指导,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深化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
3、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企业是深化改革的主体,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承担起深化改革的重任。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改革的信心不能动摇,同时也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要认真研究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和变动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全面准确地宣传中央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困难企业特别是关心低收入职工的生活。努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确保稳定,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4、总结完善验收。各县(市)区、市属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狠抓落实,以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及时总结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机构,按照三年规划的目标要求,分阶段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验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
六、组织领导
1、成立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积极推进试点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和企业都要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抓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和协调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健强同志担任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章振国同志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绍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试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精干高效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地搞好本辖区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2、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骨干具体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刘玉坤副秘书长、市经委刘瞳主任、市体改办黄智主任为总协调人。黄智同时兼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产权制度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破产兼并、扶优扶强、社会保障、政策方案制定等五个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