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
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2]19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五日
山西省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应对新世纪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德育工作,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工作的要求,在“九五”期间我省开展德育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十五”期间要继续开展德育工程第二期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的目标
“十五”期间,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要完成如下任务:
(一)对1995-1999年首期德育工程建设的20个德育示范县(区)、203所德育示范学校和1000个德育基地,引人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滚动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创新,巩固质量,提高水平,继续发挥其示范带头和辐射指导作用。
(二)继续创建一批德育示范学校,逐步扩大德育工程的覆盖范围,现有的其他各类省级示范学校都应当努力达到德育示范学校的标准。到“十五”期末,每个县(市、区)在各类学校中都建成一所省级德育示范学校,各大中专学校经过努力,再创建若干所省级德育示范学校,从而使省级德育示范学校的总量达到500所,占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1%左右。
(三)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到“十五”期末,努力完成国家要求的“9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青少年官或活动中心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任务。
通过第二期德育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努力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提高青少年文明道德素质和培养创新精神为主要内容,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分层递进,纵向衔接,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横向贯通,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的育人机制和氛围。
二、第二期德育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