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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江苏(香港)贸易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江苏
(香港)贸易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2]3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2年江苏(香港)贸易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2002年江苏(香港)贸易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与香港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促进贸易,扩大招商引资,省政府定于2002年6月5日—7日在香港举办“2002年江苏(香港)贸易投资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
  一、时间、地点
  本次洽谈会定于2002年6月5日—7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会期3天。6月3日-4日布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洽谈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外经贸厅、经贸委和建设厅承办,省财政厅、安全厅、外办、侨办、新闻办、13个省辖市政府和钟山公司协办,香港方面邀请香港贸发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华润(集团)公司、香港中资企业协会和苏浙同乡会等机构协办。
  为做好洽谈会筹备工作,省政府成立筹备委员会。张长胜省长助理任筹委会主任,周光明副秘书长任筹委会副主任。筹委会成员单位有:省外经贸厅、经贸委、建设厅、财政厅、安全厅、外办、侨办、新闻办、13个省辖市政府和钟山公司。
  洽谈会成立团部,下设业务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和建设厅一起做好团部各项工作。
  洽谈会按业务内容分别成立贸易分团、中小项目招商分团、城市建设项目分团和国际服务贸易分团。各市和省级企业集团(公司)不另设分团。
  三、主要内容
  本次洽谈会通过展示我省经济发展和对外经贸的成就,以贸易、投资洽谈为主,推出一批重点企业及品牌,突出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贸易项目,寻求更为广泛的、符合苏港双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合作方式,推进苏港经济在更高、更新层次上的合作与交流。总体上安排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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