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化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旅游环境的治安状况良好。
2、加强消防工作,在旅游业进一步督促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预防为主,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宾馆饭店、景区(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检查、抽查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
3、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旅游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
4、加强对旅游特种设备(重点为架空索道、场内机动车、景区游艺机等)的安全检查。
5、加强对登山、漂流、探险等体育旅游项目的管理,针对这些旅游项目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特点,要尽快制定相关措施纳入规范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市公安局、旅游局、安全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体育局、消防支队、宾馆饭店行会、各景区(点)管理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市旅产办检查督办。
(十一)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推出行业“金牌服务奖励”和“黄牌警告”制度
1、行业协会要尽快推行同业《诚信经营公约》并向社会公告;发挥行会组织优势开展行业稽查;开展“金牌服务评比”活动,对服务优质、讲信用的企业落实“金牌服务奖励”制度;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向社会推荐优秀旅游购物、消费场所。
2、行业协会对违反行规的企业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严重违反行规的企业,以同业间协商、行会间协商不与其交易进行市场淘汰。
由市旅游局、民政局、工商局、宾馆饭店行会、旅行社行会、导游行会、旅游购物行会和旅游餐饮行会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市旅产办检查督办。
三、主要措施及任务
(一)完善和强化创优工作机制
创优工作机制在城市创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城市的综合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要保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和“主题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必须继续坚持创优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创优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属各相关部门也要启动创优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的局面,认真落实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和“主题年”的各项任务。
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认真做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昆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昆明市旅游局。
为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要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旅游执法工作。要加强旅游监督,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旅游工作,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风评议员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