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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税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省级相关部门要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大局出发,抽调专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过程中,制定本部门承担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配套文件,于2002年5月上旬正式出台。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农村税费改革是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全省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乡村两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事关农村大局的稳定。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这项改革是在过去问题积累较多、矛盾较深的情况下进行的,精简机构、压缩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等解决起来要有一个过程,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必须有组织、有步骤的稳步推进。按照中央农村税费改革总体部署,2002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领导,进行再动员、再培训(4月18日至4月底以前)。
  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贾治邦担任,副组长由王寿森副省长担任,财政、农业、地税、教育、人事、组织、宣传、编制、民政、土地、粮食、计生、监察、卫生、军区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抽调财政、地税、农业、教育、土地、监察等部门干部组成办公室,内设综合、方案审批及测算、政策调研和督查四个组,具体办理日常工作。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核心任务,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要健全农村税费改革组织领导机构,抽调得力干部,充实和加强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干部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懂政策、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要特别注意教育广大干部,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乡、村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化解矛盾,把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和农户、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改革宣传工作,真正使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了加大督查力度,由省纪检委、监察厅牵头,组织省、市两级有关部门的干部成立若干督查组,对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是,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是否属实,确定的农业都常年产量是否合理,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是否得到农民认可,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乱收费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就学、农村用电、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报刊摊派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村内“一事一议”是否符合规定,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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