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上报二00二年化肥零售价格情况的通知
(吉省价农字[2002]12号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化肥价格执行情况,规范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现就上报2002年化肥零售价格情况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期上报化肥零售价格执行情况。根据化肥销售的季节性特点,定于每年底肥和追肥销售结束后,分两次上报底肥和年度销售化肥的零售价格执行情况。请各市、州物价局按本通知规定格式组织所属县(市、区)填写,并将本市、州情况汇总后填入化肥销售价格执行情况表。底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5月20日前报省物价局;全年截止日期为7月31日,8月20日前报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