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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等关于2002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2002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工作的通知
(川价费[2002]81号 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


各市、州物价局,纠风办,财政局,民政局,编办,工商局,省级各部门: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借助部门和行业的权力搞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正之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今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工作如下通知:
  一、任务分工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工作由物价部门牵头进行。省物价局牵头负责全省及省级直属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市、州物价部门牵头负责市、州及市、州级直属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县级物价部门牵头负责本地的清理规范工作;各级纠风、民政、财政、工商、编办等部门协办。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工作上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主要领导要把清理规范工作当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其运作和收费行为,建立和健全政府统一监管,行业协会、学会自律管理,中介组织依法执业的社会监督服务体系,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工作重点
  近年来我省各类协会、学会以及各类中介组织,总的发展是正常、健康的,在开展学术、技术交流,行业的自律管理,专项事业实施,以及活跃并服务于市场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企业和社会对一些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存在的收费秩序混乱、特别是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的问题,意见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行业协会、学会搞强制入会,强制收取或超范围、超标准收取会费;
  2、部分行业协会、学会代行行政职能,搞强制性的有偿服务,强制收费或摊派;
  3、部分中介组织借助行政权力,搞指定性、垄断性的强行服务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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