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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州新东方烹饪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州
新东方烹饪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筑价费[2002]24号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贵州新东方烹饪学校:
你学校申请核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实地查看,参考你单位的成本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一、
烹饪初级班学费:1.50元/课时;
二、
烹饪中级班学费:1.70元/课时;
三、
烹饪高级班学费:1.50元/课时;
四、
面点班学费:1.30元/课时;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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