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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士资源厅关于二00二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4、加强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应在24-48小时内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以最快方式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5、回访调查已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期间的应急防范措施。
  6、做好防灾减灾总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地质灾害资料并加以分析研究,不断积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
  7、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全省重大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工作;地质灾害重点危险点段的汛前、汛期的巡查工作及汛后的地质灾害防治总结工作;实地检查本预案重点危险点(段)群测群防等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州(地、市)、县地质灾害防灾管理方面的技术服务。
  五、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防灾减灾管理工作要点
  对威胁公路交通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尤其是由此影响附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灾害隐患点,下同),由交通部门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威胁水利、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点,由水利、电力部门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威胁城镇建筑设施和居民安全的地质灾害点,由城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威胁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点,由铁道部门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威胁工矿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点,由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地质灾害防灾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参照国办[2001]35号文精神,制定防灾预案,切实部署防灾减灾工作,有关实施意见应报地质灾害所在地州(地、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六、地质灾害重点危险点(段)及防减灾措施建议
  (一)109国道(源倒一级公路)崩塌、滑坡
  目前正在施工的109国道(源倒一级公路)药水峡段,因峡谷内大部分地段为不稳定斜坡,今年已发生1起滑坡和1起崩塌,两起灾害造成国道交通中断近20天。
  防灾措施及建议:
  公路施工中,在紧邻109国道的不稳定斜坡处,应注意斜坡的变形情况,一旦出现险情应及时封闭公路,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施工中应采取工程防范措施,并严格限制爆破药量,按稳定波比自上而下施工,确保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边坡的稳定性。
  (二)西宁市三、市区
  (1)林家崖滑坡
  位于城东区林家崖,自西向东发育有三个活动明显的滑坡体,规模分别为121.9万立方米。86.0万立方米、77.1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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