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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同意调整郴资桂和鲁永公路收费标准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同意调整郴资桂和鲁永公路收费标准的复函
(湘价重[2002]82号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提高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请示》和《关于恳请提高鲁永高等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从2002年5月10日起,郴资桂、鲁水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107国道现行车辆分型和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请你府按本函规定在收费场所发布通告,并向过往车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鲁永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附件一:

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序号 车辆分类                                   收费标准(元/车次)
  1   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                   2.00
  2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的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  10.00
  3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15.00
  4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及以上的客车                 20.00
  5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25.00
  6   16吨以上(不含16吨)的各类车辆                          35.00


  附件二:

鲁永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序号 车辆分类                                   收费标准(元/车次)
  1   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                  2.00
  2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的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  10.00
  3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15.00
  4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及以上的客车                 20.00
  5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25.00
  6   16吨以上(不含16吨)的各类车辆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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