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002年4月25日)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经过认真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序号:1
名称:关于因建设需要在国有林内砍伐、剥离林地植被赔偿损失的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22号
日期:1982年2月23日
说明:国家已于1985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2000年1月29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按国家新法执行。
序号:2
名称: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迷信活动的布告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42号
日期:1982年3月10日
说明:国家已于1987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5年8月28日施行《国家工商局
关于严禁利用合法证照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及昆明市1999年8月23日施行《
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2000年3月3日施行《
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
序号:3
名称:
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政复(1982)112号
日期:1982年6月4日
说明:已被1999年6月21日市政府发布的《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所取代。
序号:4
名称: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收缴爆炸物品的布告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109号
日期:1982年6月15日
说明:国家已于1994年1月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按国家新条例执行。
序号:5
名称: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138号
日期:1982年6月28日
说明:已被1997年2月17日施行的《昆明市森林防火规定》所取代。
序号:6
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通告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152号
日期:1982年7月19日
说明:国家已于1995年10月25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国家新法执行。
序号:7
名称: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164号
日期:1982年7月29日
说明:国家已于1993年10月1日施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1995年7月3日施行《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条例》,按国家新条例执行。
序号:8
名称:关于房屋修缮安全施工的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2)271号
日期:1982年12月30日
说明:已被1989年7月17日市政府发布的《
昆明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办法》所取代。
序号:9
名称:转发市房管局《关于部份统建住宅和不代产权商品住宅的产权价拨归使用单位的报告》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3)6号
日期:1983年1月9日
说明:调整对象已消失,按国家新法规执行。
序号:10
名称: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3)101号
日期:1983年5月4日
已被1999年2月9日施行的《昆明市电信通信设施保护和建设实施办法》所取代。
序号:11
名称:
昆明市城镇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政发(1983)121号
日期:1983年6月1日
说明:已被1997年3月2日市政府发布的《
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所取代。
序号:12
名称:关于修改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