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艰苦性行业,有色地勘队伍和我省的其他地勘队伍一样,为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省有色地勘局实行属地管理后,财政部划转到省财政的地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在省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用于有色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的费用支出等。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并根据地质勘查工作和地质事业发展情况予以适当补贴。具体由省财政厅、有色地勘局协商办理。
(二)省有色地勘局作为事业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后,推进其实现企业化经营是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有适当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继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并享受有关事业单位的各项政策待遇。
(三)省有色地勘局实行属地管理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和其他待遇不变。待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统筹办法出台后,再按省级事业单位的统一办法执行。
(四)省有色地勘局可将国家划定的地勘费基数的10%左右转增为国家资本金;经有权部门批准,可将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对用于组织地勘单位转产以及安排职工再就业等工作的银行贷款,由省财政继续向中央财政争取贴息资金,以增强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五)省有色地勘局实行属地管理之前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认定的各种资质,以及人员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荣誉称号等均继续有效。对确需由省重新认可的,有关部门应及时重新确认,并补办相关手续。
(六)省有色地勘局多年形成的不良资产、呆坏账和房改后的净资产损失,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处置。
(七)省有色地勘局体制改革纳入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中通盘考虑,部分企业化经营好的地勘单位可以进入相关的产业集团,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推进有色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由事业单位体制向企业化经营迈进,是促进我省地质勘查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支持,主动关心地勘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省有色地勘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体制改革和企业化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有色地勘队伍继续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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