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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牧民委员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即在事先已经确定候选人职务的基础上由选民一次性提名候选人,从得票高者依次选定。
  上述两种方式的提名候选人都是等额提名。
  (六)关于设计选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选票的设计是选举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事关选举的成败和村民民主意志的表达。因此,在设计选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选票的设计和采用应与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紧密结合。如果候选人的提名采取的是第一种提名方式,经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那么选票上正式候选人的姓名与拟被选举的职务就应是一一对应的,即一个正式候选人的姓名只能出现在一个相应的职务栏中;如果候选人的提名采取的是第二种提名方式,即通过预选票方式提名产生的,未经预选,那么选票上正式候选人的姓名与拟被选举的职务就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即一个正式候选人的姓名有可能在一个以上的职务栏中同时出现。具体应用要视候选人的提名产生方式而定。
  2、严格按照村民直接提名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坚决禁止违背村民意愿、人为地调整候选人拟选职务的做法。
  (七)关于计票中是否适用下加法的问题。
  由于我省《选举办法》未作此规定,因此,如果在选票中出现一个候选人同时对应两种以上职务的情况,不得采用下加法(即将高职务得票与低职务得票相加)计票。
  (八)关于可否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提名候选人的问题。
  根据《组织法》《选举办法》关于“村(牧)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原则,禁止以村(牧)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等间接民主的形式提名候选人,否则,是违法的。
  (九)关于“无人当村干部”问题的处理原则。
  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地区出现了无人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解决好这类问题,坚决杜绝由于无人愿意当村干部就采取违法任命或指定村干部和逾期不依法选举的现象。要选派乡镇干部深入村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集体感和荣誉感,同时,要帮助这类村解决好干部报酬问题,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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