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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黄河花园口旅游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9月3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3日)废止(原因:新文件代替)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黄河花园口
旅游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郑价函[2002]99号 2000年4月30日)


邙山金水区黄河河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高郑州市黄河花园口旅游区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郑邙金黄[2002]10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黄河花园口旅游区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旅游价格管理,促进郑州市黄河花园口旅游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8元/人.次调整为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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