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
开发十年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甘政发[2002]35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扶贫办、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农行省分行和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十年规划(2001-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4月25日
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
为了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国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甘肃省2001-20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
(一)“九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各种途径扶持贫困残疾人69.4万人,使51.6万人基本解决温饱;将6.1万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对20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农业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农业实用技术;为47万残疾人进行了康复医疗服务,使大部分提高了参加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能力。
(二)我省残疾人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历史、社会、经济和身体障碍等方面原因,残疾人仍然是全省最贫困的群体。全省124万残疾人中,农村残疾人有99万,其中近30万尚未解决温饱,他们大多数分散居住在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和地方病多发区;已经初步解决温饱的51.6万人中,多数处于不稳定状态,遇到自然灾害和疾病极易返贫。残疾人接受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也不够广泛,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在农村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农村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
(三)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残疾人基本人权,“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将其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扶贫工作规划,坚持开发式扶贫,实行优惠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形成了良好的残疾人扶贫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