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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暂定成都电影电视艺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暂定成都电影电视艺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2]112号 2002年4月27日)


成都电影电视艺术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的规定,根据你校预算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情况,经研究,同意暂定你校中专、大专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
  1、中专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大专每生每学年13000元。
  二、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赢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三、学费和代管费包括的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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