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深化建设体制改革。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事权,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要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对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开发热点区域以及城市道路、建筑单体、园林绿化、城市广场等的规划、设计、建设,都要实行招投标制。逐步改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政府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和监管的格局。打破投资与筹建一体、筹建与实施一体、实施与监督一体的“三位一体”的旧模式,建立专业化的政府投资工程责任主体,实现政府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与筹建分离、筹建与监管分离的新模式。
(二十八)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作用。健全完善住房分配体系、供应体系、市场体系、金融体系、中介体系和明晰具体的住宅权属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市场发育,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
十一、加快开发区的改革与发展
(二十九)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加快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现代信息体系、投融资体系、政策法制体系和人才基地建设,促进中国西部创新科技城建设。进一步实施体制创新,争取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高新区多年来形成的管理职能和权限确定下来,确保高新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
(三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建立规范公正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发展。继续扩大担保资金、种子基金、风险资金、创新基金的规模。引进国外风险机构和相关的专业机构,搭建相关的交流与合作平台,走与国际化接轨的路子。
(三十一)进一步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不断完善“十园一基地”的综合功能,为“二次创业”注入新的活力。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开发区都要抓紧区内基础设施和入区项目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步伐,促进产品、资金、技术、人才与国内外大市场的交流,在我市招商引资、制度创新、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十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三十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依据过时或政府部门自设自定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取消的审批项目(下放我市审批的除外)原则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能够下放给区县审批管理的,交给区县管理。今年上半年完成对我市原有审批事项减少50%的任务。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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