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紧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九)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改革,制定我市国有资本运营方案,使国有资本出资人切实到位。结合市级机构改革,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以建立出资人制度为核心,扩大授权面,在功能相适应、行业发展相一致的前提下,组建机械电子、轻工、化工等一批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对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委派监事会,加强财务监督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无需国家控股或独资的企业,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整合与重组。
五、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继续做好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把扩大覆盖面和加强基金征缴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个人帐户,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清理规范统筹项目等基础工作。
(十二)完善失业保险体制。认真贯彻落实《
失业保险条例》,贯彻落实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建立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登记制度,加强失业人员的管理,不断强化失业保险的基金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功能。
(十三)坚持三改并举,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卫生体制及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继续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深入探索区域内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的新模式和新途径。着力深化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市场配置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组建医疗服务集团和后勤服务集团,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单位的服务走向市场。研究制定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调整和优化药品生产结构,加大卫生和药品执法力度。强化和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及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医疗保险扩面进程,坚持和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基金征缴与监督管理,调整和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等方面的政策规定。针对医疗保险范围内下岗职工、失业、退休、退养等弱势人群,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