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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化工医药管理局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2]39号)


  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关于《西安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02年4月28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颁布施行的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巩固前一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发[2001]95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02]第5号)精神,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顿治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秩序整顿工作要求,以2002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采取综合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条件审查,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引良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赵润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连年 市经委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徐徐 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景耀 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兰士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志超 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朝献 市交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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