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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继续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认真执行利率政策,努力实现银企利益最大化。各银行的企业性质决定了银企双方都要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各银行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合理确定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企业可执行基准利率,利率不上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信用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的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利率可实行一定优惠;对列入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名单的大型企业、集团贷款利率最高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项目的风险度,实行差别的浮动利率。各企业也要严格遵守《借款合同》的约定,不得以降低贷款利率为名要求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保证银行的合理收益。
  七、改进内部管理,加强贷款营销。各银行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授权授信制度,既要有贷款的风险约束措施,又要有开拓市场的激励办法。要给基层银行适当的经营自主权,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以减少中间环节。要积极扩大中间业务,为企业提供包括票据承兑与贴现、贷款承诺、投融资顾问、企业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企业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服务。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银行、企业的合作。
  一是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省经贸委将不定期组织银企座谈会、企业项目推介会、企业项目信息发布会等,以加强银企双方的沟通和理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及时将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向银行推荐;
  三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观念,提高其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规范操作,自觉维护金融债权。省经贸委和人民银行将联合开展企业信用调查,适时公布企业信用状况。
  九、规范中介行为,制止乱收费。
  一是规范和完善投资项目评估机构的行为,按市场化原则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构和信息查询系统,为政府、银行、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真实可信的投资项目评估和企业信用资信,促进中小企业取得合理的资金支持;
  二是工商、税务、土地等部门要改进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抵押担保登记和公证手续,严格制止乱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抵押登记和公证期限,公开办理时限。
  十、建立贷款使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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