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神农架林区产权交易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2]43号 2002年5月10日)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产权交易收费的请示》(神价字[2002]3号)悉。为规范产权交易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神农架林区产权交易收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产权交易手续费按每项产权交易资产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向交易双方收取,其收费标准为:
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产权交易双方必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交易,你局应加强产权交易收费的监督与管理,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乱收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二00二年五月一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重新申报。收费单位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亮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