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襄樊市襄城至
鱼梁洲大桥建成后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鄂政办函[2002]45号 二00二年五月九日)
襄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襄城至鱼梁洲大桥收费站的请示》(襄政文[2001]66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襄城至鱼梁洲大桥的建设,有利于加快鱼梁洲的开发,促进襄樊市经济的发展。根据《
公路法》和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的规定,同意襄城至鱼梁洲大桥建成通车后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性收费)。届时,请你市向省政府正式申请设站收费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