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
(赣府字[2002]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最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要求各地深入开展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并经省政府同意,就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菜篮子”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结束了食品供应长期短缺的历史,目前食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市场销售的食品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卫生质量堪忧,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实施“三绿工程”,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本目的,以建立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手段,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无公害的食品,促进我省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做好“三绿工程”工作,既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升我省经济增长质量的需要。这对发展我省绿色食品,迎接入世挑战,开拓国内外市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买方市场基本形成,农产品供应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应从引导消费抓起,通过提倡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来带动绿色食品生产的发展,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把实施“三绿工程”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和实效工程来抓,扎实工作,积极推进。
二、根据我省实际,确定新时期“三绿工程”的工作任务
根据我省实际,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近期重点抓好肉、菜商品的卫生质量,再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各地可先选择少数单位进行试点,以试点单位来带动和推动面上的工作,逐步建立起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绿色食品运输畅通、有害超标食品退出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