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计划招收联办生的学校与联办单位必须签订正式联办协议。
4、按计划招收联办生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奥赛”成绩作 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统一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交费,具体办法另行安排。
5、按计划招收联办生的学校要按规定从严控制招生数额,对违反规定超过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的学校,将依法没收其超出部分的收入,并从重处罚。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联办资格。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必须严格按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不得做虚假广告。
2、初中不得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入学。
3、2002年民办学校招收初中生必须按照市的统一时间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招生。凡本年度初中招生不达两个教学班的,不予注册备案,连续两年不达要求的,取消其招生资格。
(四)招收体育、艺术团队新队员工作
1、2002年各区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2、经批准,体育传统项目试点学校和艺术教育试点学校的部分团队可以招收新队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市规定的招收计划。招收新队员只准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
(五)2002年将继续对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的部分市属中学招生范围进行调整;太行中学、中幅院中学、星火一中、星火二中继续面向社会接收本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学生。
(六)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证教学质量,各区在分配原重点中学初中和示范初中名额时不得突破每班国家规定的限额。
七、强化监管力度
(一)小学毕业生分配升初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我们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 小学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做到四公布: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划片范围、小学对口分配指标和分配过程;各小学要公布分配指标、具体分配办法和学生分配去向;各中学要公布特长生、联办生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
(二)市、区两级监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小学升初中分配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原则规定,提前私自招生、考试和分配作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八、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