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小学升初中分配工作启动之前分别与各初中、小学签订“太原市2002年小学升初中分配工作承诺书”,以保证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民办学校在区分配之前完成招生计划,并将学校报告、新生名单、识读卡等一并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正式向各小学下达分配指标之前,必须完成各初中学校体育、艺术团招收新队员、民办学校招生档案调配和计算机输入识读卡工作。
(七)各小学对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落实升入初中的分配指标,并将分配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八)各小学对非本学区范围及临时搭户或假户的小学毕业生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所在学区或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协调,移送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
(九)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查各小学分配的人数、资格及其他情况,整理学生档案,将识读卡输入计算机,并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最终实现一生一校,杜绝分配中的混乱现象。
(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按时将入学通知书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中,并向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入学花名册、学生档案和识读卡。
(十一)各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跨片分配或小学非学区范围及临时搭户、假户的新生一律按联办生收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提前招生
根据教育部《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的有关要求,2002年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新生。太原市外国语学校、第二外国语学校不再提前测试,改由区推荐和学校审查结合的方法各招收90名外语基础好、品学兼优的学生。(具 体办法另行发文)
(二)联办生
1、由于我市初中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发展不平衡,为了保证所有小学生都能升入初中 学习,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企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部门和办有初中的厂矿企业)联合 办学。招收联办生,必须报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市的规定和计划在全市统一的时间进行。
2、联办生收费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单位赞助不封顶,但家长承担部分不得超过物价部 门批准的三年一次性限额收费标准4500元/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