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交通法规
1、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综治委办公室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法制宣传舆论氛围。积极组织记者、编导采写和编辑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和艺术作品,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建立完善的交通违章和事故曝光制度。
3、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一校一警、小黄帽、路队制、交通安全联系卡落到实处。通过创办“少年警校”,举办“少年交通安全夏令营”等活动,提高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遵章守法意识。
4、加强安全宣传针对性,对进城务工农民、摊点经营人员、城市暂住人口和客运司乘人员,以及山区、旅游线路沿线等事故多发地区的群众,进行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5、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道德水平。
(三)继续坚持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完善、调整公交运营网络。进一步完善公交运营线路及站点设置,对全市公交运营线路、停车站点进行一次全面规划、布设,充分发挥车辆和路网的运载功能,扩大公交覆盖区域,方便市民出行。
2、抓好公交专用车道建设管理工作。借鉴外地经验,组织力量调研,制定实施公交车道专用的措施,提高公交车运行速度。
3、加强公交基础建设。建设公交车西古城始发站、天苑始发站、北二环停车场,续建南二环停车场。继续对主干道路段的停车站点进行改造,在有条件的路段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4、增加公交运力,提高公交车拥有率。采取多种筹资形式增添公交车辆。同时,加快公交车辆的报废速度,提高更新率。
5、完善公交信息网络,方便公交车运行和市民出行。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通讯等手段,及时发布公交车运行的最新信息,吸纳乘客的合理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1、要按照一分流(二环路分流白天进市的大型运输车和农用车)、二控制(一环路对小型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进行控制)、三疏导(市区中心主干道“三横”“六纵”加强疏导,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的原则,科学组织交通。继续禁止外埠摩托车进入市建成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