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库防汛
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02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在现有防洪标准内,确保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对副坝有爆破任务的白龟山、白沙、昭平台水库,要按省调度命令执行。
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要认真排查,逐项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有应急渡汛方案。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要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付突发情况的准备。
(二)河道防汛
主要防洪河道要按照省防汛指挥部下发的《河南省主要河道2002年防洪任务》执行,淮河、沙颖河、洪汝河、卫河同时要按照省政府批转的《河南省淮河洪汝河沙颖河卫河分级洪水防洪预案》(豫政[1999]63号)执行,切实做到在现有防洪标准确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按防洪预案规定抢护处置,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平原地区要保证各级排水沟河畅通,设计标准内做到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抢排、提排。乡政府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抢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要加强山地的检查监测,切实做好因山洪爆发时滑坡、塌方、泥石流的预警和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三)城镇防汛
所有城镇要搞好城镇的排涝设施建设和沟河清淤清障,提高排涝能力,保证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生活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部门在设计标准洪水内要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
(五)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要制定完善防汛方案,对防汛安全设施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确保今年渡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凡是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同时,要将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抓紧完成渡汛应急工程建设和病险工程处理,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