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医疗器械与医用材料产业创新
1.以影像诊断设备、手术器械与治疗器具、医用与药品包装材料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电子信息、新材料和仪器仪表等制造业高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与医用新材料产业,努力打破跨国医疗器械公司的市场垄断。
2.重点支持眼科手术器械、显微手术器械、吻(缝)合器、骨科器械等优势品种的科技攻关及其产业化,积极组织人工晶体、人工关节、血管及食管支架等体内植入材料和神经再造等组织工程材料的高技术研究,加强医用高分子材料、纳米医用材料的科技攻关,扶持发展磁共振、高能射线、彩色B超等影像诊断设备开发,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获专利100-150件。
3.加快针剂、粉针剂的包装用玻璃安瓿、PTP包装用塑料膜片和铝箔新品种、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等药用包装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强高精度口腔、鼻腔、咽喉、体表等定量给药泵和药用包装自动化设备的科技攻关及产业化,大力发展具有自立知识产权的药用包装新材料及包装设备产业,取得专利100-150件。
4.认真实施《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注册证书管理等质量监管工作,大力提升我省医疗器械与医用新材料产业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使全省医疗器械与医用新材料产业规模达100亿元,利税超10亿元。
(五)建立健全“三药”专业化科技创新体系
1.建设“三药”专业化研究开发体系。围绕提高区域性“三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我省“三药’专业学科设置齐全及科技资源密集的优势,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为主体,实行跨学科、跨专业领域的紧密联合,通过项目集成的滚动实施和体制与机制创新,续建或新建国家小鼠资源中心、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现代中药制剂工程研究中心等4-6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三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构建全省“三药”技术创新平台。
2.健全“三药”共性条件保障体系。遵循新药创制流程规律,努力衔接国际新药研究开发规范,全面实施“三药”领域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其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资质认定制度,积极推进新药研究开发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的SOP研究制定工作,大力实施GLP与GCP等国家新药研究开发认证制度,加强实验动物供应基地、GLP和GCP基地建设,努力使安全性评价和生物活性评价能与发达国家实现相互认可,争取3-5个共性基础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水平,若干领域进入国家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