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1703 医疗设备、器械
  1704 计划生育设备(国家统配除外)
  1705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1706 消防设备
  1707 道路清扫设备
  1708 警用设备和用品
  1709 档案、保密设备
  1710 教学、科研设备
  1711 实验室设备
  1712 广播电视、摄影设备
  1713 灯光、音响设备
  1714 体育设备
  1715 地震设备
  1716 电梯
  1717 锅炉
  2 服务
  21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22 汽车保险、维修
  23 其他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的服务
  3 投资项目
  31 项目金额超过30万元的办公管理软件或信息网络集成开发项目
  32 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和改建、扩建
  33 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办公场所的建设、安装、装饰等项目
  34 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非生产性修缮和绿化项目
  35 其他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
  二、说明
  (一)此目录的编制是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和实际工作情况,在上年采购目录的基础上,对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项目进行了细化,对办公家具、办公消耗用品、专用材料等项目作了金额限定。
  (二)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行政府采购目录制度。
  (三)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政府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1 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2 采购金额虽然不足5万元,但属于需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项目。
  (四)本采购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另行公布。各地州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采购目录的基础上作适当补充。
  (五)《中国财经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cn)为我省指定的政府采购重要信息的公布媒体。

lar_1690285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