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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二)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配套的、层次分明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种畜禽场”种畜禽繁育体系。新建、扩建秦川牛、奶牛、奶山羊、布尔山羊、白绒山羊、原种猪等良种繁育场(中心),完善配种网络体系,提高畜禽良种化程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建设,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水平。建立和完善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市场体系,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种禽畜生产经营行为。
  2.强化动物疫情测报、诊断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动物保护工程,加快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坚决控制疫病发生与流行。完善畜禽疫情管理的配套法规,把畜禽疫病防治管理纳入法制化、标准化轨道,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
  3.建立健全畜产品标准和质量检测体系。按照国家畜产品、种畜禽、饲料、兽药质量标准,制定、修订我省畜产品、种畜禽、饲料、兽药质量标准。有计划地建立畜牧标准化示范县(区),为全面推行畜牧标准化生产提供经验。加快饲料、兽药、种畜禽、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为生产绿色畜产品夯实基础。
  4.加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根据生产区域布局,在产区和销区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的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形成开放搞活、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体系。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抓好畜禽良种、科学饲养、人工种草、配合饲料、疫病防治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加快畜牧科技产业化步伐,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科学养畜水平。
  (四)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根据区域资源优势和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强强联合。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户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带动我省畜牧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

                                 省农业厅
                                 省计委

关于大力发展草产业的意见



  草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草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快我省草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省草产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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