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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郊区更名为青山湖区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郊区更名为青山湖区的通知
(赣府字[2002]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民政部《关于江西省南昌市郊区更名为青山湖区的批复》(民函[2002]9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南昌市郊区更名为南昌市青山湖区。
二、
更名后的南昌市青山湖区行政区域管辖范围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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