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它 0分
(三)专业类别导向(最高分20分)
根据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
本项目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紧缺 20分
2、需要 10分
3、控制 0分
(四)应聘职务(投资类不打分)
1、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中高级管理人员(含具有高级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 10分
2、科技人员或企业骨干(含具有中级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5分
3、其它 0分
(五)工作资历(最高分10分)
1、国际著名大学、机构、企业任高级职务或具有国际公认的高级专业任职资格 10分
2、国外企事业单位任中级职务 8分
3、国外企事业单位工作每一年增加一分,最高6分
4、具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分
5、在华工作每一年增加1分,最高为6分
(六)工作方式(最高分10)
1、全日制在沪工作(创办企业的为全日制) 10分
2、兼职在沪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在沪) 5分
3、其它 0分
(七)随迁家属(最高5分)
1、随迁家属也是高层次人才(按本表打分可得65分以上者)5分
2、没有需要安排工作或入学的家属 3分
3、有需要安排工作或入学的家属 0分
(八)人才指数分:根据本市有关政策确定,目前为20分。
(九)附加分:
1、国家或地方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0分
2、投资额5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主要部门负责人(即公司下一级部门正职) 20分
3、获省部级政府以上奖励或参加国家级重点学术项目的20分
4、创办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即公司章程中列明的主要股东)并全职参与管理的 15分
5、投资额3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主要部门负责人(即公司下一级部门正职) 10分
6、国内紧缺行业(专业)或人事部门认定的其它特殊人才附加分 0-10分
第五条 (本办法的调整)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