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的工作重点
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开拓创新,大胆突破。
(一)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农贸市场和超市要设立检验点,并配备专门的检验人员。批发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要配备使用快速检测仪,辅助使用快速检测液;农贸市场和超市以速测液检验为主,有条件的配备速测仪。对大型畜禽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设立专门检疫点,有条件的要派驻检疫人员,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入市交易。农产品销售单位都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制度,确保准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建立严格规范的检验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的超市等经营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检验验收制度。在每年5月中旬至11月中旬期间,对农产品特别是叶菜类蔬菜农药残留全部实行强制性检验,其他季节可以开展抽检。检验合格的农产品,凭证进入市场交易。鲜活水产品要加强产地检验,凭产地质检证明或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进入市场交易。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经营农产品的超市要建立检验台账和检验档案,开展质量追溯。加强畜禽产品入市检疫的监督检查,未经检疫的不得进入市场。上市畜禽产品均须持有《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肉品须有“肉检验讫”滚印或针刺印章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加强对大型畜禽、水产批发市场、超市、专卖店动物产品中“瘦肉精”、氯霉素等药物残留检测。
(三)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门交易区和销售专柜。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全面快速检测的基础上,开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门交易区,建立优质推介制度,提高产品档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农贸市场要在实施检验验收的基础上,设立“放心柜”,发放“放心牌”,推介“放心菜”。超市和专卖店要开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卖区域,设置专门标志,实施优质专卖,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引导市场消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要选择设施条件较好、相对固定的区域,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门交易区或销售专柜,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批发市场、超市等农产品经销企业要依法经营,规范交易,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建立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经销企业要加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志的农产品,市场要开辟“绿色通道”,允许直接入市挂牌销售;对产地已经实施经销前检验合格的农产品(包括海洋捕捞产品),以及经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市场验证产地质检证明后给予认可。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认真开展产地检验。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进行污染控制和治理;农产品上市前要开展田间抽样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推迟采收期限或予以销毁,防止有毒有害产品上市。切实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畜禽调运前必须进行产地检疫。要在巩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成果的基础上,规范牛、羊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尽快推进家禽集中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家禽贩运户检疫的监督管理。要逐步建立生产基地质量安全跟踪制度、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制度、生产者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市场以及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加强基地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向后延伸,与各超市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或直接兴办连锁超市或专卖店,开展加工配送或直供等后延服务,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