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算机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费[2002]115号 2002年6月6日)
省信息产业厅:
你厅《关于调理湖北省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鄂信财[2002]18号)收悉。鉴于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增加,费用支出上升等原因,现将我省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具体收费标准
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网络程序员、网络设计师级每人、次100元;系统分析员每人、次120元。
二、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本8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各地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所收费用50%上交省软考办,用于试卷费、证书工本费、阅卷验收费、巡考费等;50%留给市县用于报名费、场租费、监考费、宣传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