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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的通知

  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大中型企业等社会各界,都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开展“希望工程”、“健康工程”、“春蕾计划”、“双学双比”、“一部一村”、农村青年“公司化创业行动”和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在社会帮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给予表彰奖励。凡被评为扶贫先进个人的,在年度考核中,按优秀对待,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个人,可以评为“扶贫标兵”。
  七、组织领导
  (一)坚持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以扶贫开发总揽贫困地区工作的全局,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保持贫困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和充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领导班子,把扶贫效果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夯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树立扶贫开发一盘棋的思想,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各自责任,打好扶贫开发总体战,努力在全省形成党政领导人主抓、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扶贫开发体系。交通、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教育、卫生等有关业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制定本部门的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力量,搞好规划的实施。财政、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资金,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采取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方式,加强贫困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选派事业心强、富有开拓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要切实搞好贫困地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以上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纳入省级干部培训规划,乡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纳入地市干部培训规划,由组织、扶贫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提高贫困地区干部组织领导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
  (四)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村级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也是落实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关键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贫困地区村级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结合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和“五个好”的要求,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作为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实行定期培训制度,组织、扶贫部门负责,采取集中培训和外出考察等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要继续实施“双万工程”,把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年轻干部能够在扶贫开发主战场建功立业,锻炼提高。
  (五)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和监测。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建立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及时反映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结束以后,要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审计;要实行扶贫开发专项统计制度,建立扶贫开发动态监测体系,准确反映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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