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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的通知

  2、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发展生产同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在提高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加强贫困人口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奠定基础。
  3、坚持全面发展的方针。把开发自然资源同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结合起来,积极发展与贫困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促进贫困地区的全面进步。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把贫困地区当前脱贫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在开发资源、发展生产的同时,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5、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的方针。始终坚持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为基本对象,把各项扶贫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真扶贫,扶真贫。
  6、坚持动员全社会打总体战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主要依靠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的努力,加快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
  三、对象范围和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2001-2010年,我省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817万低收入人口,包括625元以下的382万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以及625-865元之间的435万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重点是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
  根据全省贫困人口分布情况,2001-2010年,我省扶贫开发的范围涉及有扶贫任务的95个县,重点是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包括107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这些贫困村主要分布在陕北地区、秦巴山区(含秦岭北麓)和渭北沿山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发展困难较大,集中了大部分贫困人口,是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要集中力量,重点扶持。
  四、奋斗目标和实施步骤
  今后10年,我省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加快发展区域优势产业,迅速提高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尽快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已经基本解决温饱的扶贫成果,为迈向小康水平创造条件。具体要求: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户人均1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陕北2亩,关中1.5亩,陕南1亩。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得到基本解决;基本实现到县公路二级化、乡级公路柏油化,村级道路沙石化;通电入户率达到99%,广播电视、电话入村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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