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权证市场业务收费的批复
(青价字[2002]27号 2002年6月4日)
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清理权证市场收取有关费用的请示》(青证登字[2002]1号)收悉。经研究并参照上交所、深交所及周边权证市场收费情况,同意你公司在办理权证业务时收取相关服务手续费,现将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开户费:个人15元/户;法人100元/户。
二、换卡费:个人10元户;法人60元/户。
三、挂失费:每挂失一个帐户,收费10元。
四、查询费:每查询一次,收费5元;需打印查询记录的,另外收取打印费每页1元。
五、托管费:按托管登记总额向公司收取4‰。
六、分红手续费:按权证分红面值总额向公司收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