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6.通过建立税收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热线、与企业建立联系点和挂牌办公等形式,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7.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为载体,深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纳税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企业领导干部依法经营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成立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办公室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切实负起筹划部署、督导检查、考评验收等职能。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中出了严重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
2.以目标管理为载体,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优良经济展法制环境工作纳入各部门总体工作目标,并保证该项工作在总体目标中占有重要位置。同时,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本方案精神,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各单位每季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创建”工作,并实行季抽查、半年检查和全年考核制度。要加强日常检查,全面、及时掌握情况,认真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单位创建办必须在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局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推进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年终要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局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推进组写出工作报告。
3.狠抓正反典型,开展专项举报。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在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中着眼全局、服务意识强、作风优良和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经验交流会和简报广泛进行宣传,弘扬正气,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同时要下决心狠抓反面典型,运用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法制环境问题的重点整治。对政策不落实,有令不行、刁难勒卡、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反面典型,采取内部通报、组织处理和公开暴光等形式,以敬效尤。建立专项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对影响经济发展、阻碍经济发展案件的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