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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资办关于市属投资类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二)对部分资金规模偏小、资产质量较差、主业不突出、投融资能力弱、无竞争优势的投资类企业,要加快推进改制步伐,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
  (三)实施市属投资类企业重组整合。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界线,按照适应市场竞争和经营城市的要求,通过兼并、整合等多种形式对投资类企业进行优化、重组,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和投融资能力。
  五、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绩效工资制
  企业应建立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我市出台的有关规定,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合同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引入用人上的竞争淘汰机制,因事设岗,因岗定员,加强动态考核;对富余人员,要按我市已出台的有关政策进行分流安置;企业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优化和提高人才结构。
  工资分配要打破“大锅饭”,将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企业利益有机结合,根据绩效状况确定员工的报酬等级。
  企业的劳动工资制度在执行前应报管委会备案。
  六、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强化对各类风险的动态监控,建立企业内、外部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外部风险防范措施1、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2、产权代表报告制度。3、审计监督(加强年度审计,条件成熟时,在管委会下设稽核中心)。4、外派国有资产监督人员的监督。
  (二)内部风险防范措施1、投资风险控制。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强化对投资过程的风险评估和监控。2、财务风险控制。企业应保持适度的资产负债率,保持较高的速动比率,保持资本退出通道的畅通,使资产(产权、股权)处于“活化”状态;从严控制对外贷款担保,避免和减少或有损失。3、法律风险控制。对外投资、参股、收购等重大决策以及对外签署合同、契约,应在法律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应报管委会备案。

  附件:

青岛市投资类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杜世成 山东省副省长、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张 锐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姜俊山 市政府秘书长
      郄晋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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