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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集中治理。从7月19日至8月通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公安、安全生产、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贸易、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治理火灾隐患的合力。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治理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其中要把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列为重点,采取依法取缔、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执法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制,抓住不放,直至消除。
  (四)检查验收。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小组于9月1日至10日,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二区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在9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本地的专项治理工作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9月5日前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的措施
  (一)属于治理重点第一项内容的,对已责令补办相应审批手续但到期后至今尚未申报补办或虽经申报但审核、验收、检查仍不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
  业,可以并处罚款,同时要继续责令其申报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属于治理重点第二项内容的,必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三)属于治理重点第三项内容的,对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至今尚未整改的,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需要改动建筑结构或增加用地,必须结合改建、扩建才能整改的,当地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在整改工作未完成前,必须切实采取保障其消防安全的措施,对建筑耐火等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又得不到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当地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改变使用性质的改变使用性质。
  (四)属于治理重点第四项内容的,应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必须责令其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新建网吧一律不再审批。各级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在火灾隐患未整改前,必须切实采取保障其消防安全的措施。
  (五)属于治理重点第五项内容的,尤其是列入新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有关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按2001年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逐一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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