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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
资源厅山西省200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2]32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

山西省200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山多川少,山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境内沟谷发育、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强烈,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加之历史以来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忽视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严重影响了生态地质环境,形成了各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山西是矿业大省,由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裂缝、山体滑移、滑坡、水源枯竭、地下水污染等矿区地质灾害尤其严重,已经影响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200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01年全省发生的地质灾害仍然以采矿、特别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山体滑移、滑坡、地下水疏于与污染等矿山地质灾害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80多起,其中滑坡2起,崩塌19起,地面塌陷与裂缝62起,另外还有煤田自燃、构造地裂缝发生,上述估算过损失的(多数地质灾害没有估算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665万元人民币,人员伤亡20人,其中死亡15人,毁坏耕地13500亩;矿山地质灾害致使许多地方土地退化、交通中断、建筑物损毁、饮水困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或构成严重威胁,影响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纠纷案件、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2001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典型地质灾害有:8月20日临汾市塔儿山铁矿区发生地面塌陷,死亡8人;3月24日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南院发生地面塌陷,4人掉入陷坑,1人失踪;10月24日,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范家寺村由于煤矿采空发生地面塌陷,死1人,伤2人,76间房屋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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