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意见的通知

  (六)突出特色养殖。以虹鳟、鲟鱼、大口鲶、雅鱼、黄颡鱼、中华倒刺等名特品种为主攻品种,繁育特种鱼苗,开展特种养殖,创立特种品牌,提高特色品种知名度。
  三、提高品质,大力发展无公害水产品
  (一)制定行动规划。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从生产资格认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标识使用、市场营销、法律责任、执法主体等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规划。
  (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产品、渔饲料和渔药质量标准,制定水质监测制度、健康养殖管理制度、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和病害测报防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把水产养殖投入品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
  (三)抓好质量监测。按照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搞好水产品质量认定工作,开展水产品市场准入试点。
  (四)严格生产管理。一是加强种苗管理,提高种苗质量,实施科学放养;二是加强水质调控,防止养殖自身污染;三是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四是做好养殖全过程记录,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五)完善管理机构。积极完善和配备水产品质量管理、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水域及水质监测的机构和人员。
  四、健全体系,全面提高水产业整体素质
  (一)水产种苗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水产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增强水产原种保存、良种繁育和新品种引进推广和外销能力,进一步完善水产种苗体系。
  (二)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兴渔,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充分调动社会科技力量,建立民间“渔业协会”,逐步形成集技术普及、信息传播和生产服务为一体的水产科技推广体系。
  (三)市场营销体系。在大中城市和水产品生产和流通集中的地方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建设水产品营销队伍和网络,鼓励和扶持专业运销大户,发展订单渔业,辐射西部,扩大出口,走向海外。
  (四)质量监测体系。以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为中心,加强县级以上区域性渔业质量监督测试机构建设,形成可覆盖全省主要渔业生产区域的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