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出特色养殖。以虹鳟、鲟鱼、大口鲶、雅鱼、黄颡鱼、中华倒刺等名特品种为主攻品种,繁育特种鱼苗,开展特种养殖,创立特种品牌,提高特色品种知名度。
三、提高品质,大力发展无公害水产品
(一)制定行动规划。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从生产资格认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标识使用、市场营销、法律责任、执法主体等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规划。
(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产品、渔饲料和渔药质量标准,制定水质监测制度、健康养殖管理制度、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和病害测报防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把水产养殖投入品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
(三)抓好质量监测。按照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搞好水产品质量认定工作,开展水产品市场准入试点。
(四)严格生产管理。一是加强种苗管理,提高种苗质量,实施科学放养;二是加强水质调控,防止养殖自身污染;三是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四是做好养殖全过程记录,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五)完善管理机构。积极完善和配备水产品质量管理、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水域及水质监测的机构和人员。
四、健全体系,全面提高水产业整体素质
(一)水产种苗体系。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水产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增强水产原种保存、良种繁育和新品种引进推广和外销能力,进一步完善水产种苗体系。
(二)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兴渔,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充分调动社会科技力量,建立民间“渔业协会”,逐步形成集技术普及、信息传播和生产服务为一体的水产科技推广体系。
(三)市场营销体系。在大中城市和水产品生产和流通集中的地方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建设水产品营销队伍和网络,鼓励和扶持专业运销大户,发展订单渔业,辐射西部,扩大出口,走向海外。
(四)质量监测体系。以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为中心,加强县级以上区域性渔业质量监督测试机构建设,形成可覆盖全省主要渔业生产区域的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