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
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2年6月18日)
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过程中,许多企业职工下岗、并轨。为切实帮助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市委组织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我市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中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培训意义和目的
对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需要;也是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为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办的一件实事。做好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实施再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的素质,增强再就业能力,使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在再就业过程中走在前列,并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更多下岗和并轨职工群众实现再就业。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因产业调整、经济转型以及企业停产、关闭、破产而下岗或并轨,身体健康,有再就业愿望而缺少再就业技能的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在同等条件下,双职工同时下岗和并轨的优先,在单位曾经被评为先进的优先,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优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政治理论学习和再就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政治理论主要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技能培训的内容,根据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的需要和就业需求确定,采取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放在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上。培训结束后,积极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四、报各方式和培训程序
1、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本人申请或所在党组织推荐报名。组织关系在社区的,直接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党(工)委报名;组织关系在企业的,由企业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到本人居住地街道党工委报名,填写《鞍山市下岗和并轨职工党员再就业技能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