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市政[2002]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认清防汛形势,增强防汛意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一部分地区将出现气候异常现象,汛期降雨量将比往年偏多,容易出现洪涝灾害。目前我市城区外围防洪设施标准偏低,市内管网排水能力不足,防汛能力还不强,防洪排涝形势严峻。为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法规宣传,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措施、物资、队伍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二、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市城区防汛办公室要制定好防汛工作方案,搞好安排部署和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和报告、反馈汛情信息。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各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汛机构,自六月二十五日起正常办公,同时将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值班电话报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各防汛机构要建立并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请示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在做好防汛日常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做好雨中雨后的巡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区防汛办公室要切实负担起本辖区的防汛任务,对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汛情、灾情及时上报。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重点堤、渠及积水地段要有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抓好防汛队伍建设,落实防汛物料。防汛队伍和物料号备是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保证。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的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防汛队伍。尤其是承担城区防汛抢险任务的常备队(见附件一)、预备队(见附件二)和机动机(见附件三),要认真组织和安排,熟悉抢险地段和抢险任务,提前演练,遇到险情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承担城区防汛物料号备任务的单位(见附件四)一定要克服困难,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物料的号备工作,保障防汛物料需要。
  四、做好汛前检查和清障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 况,认真做好汛前的各项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 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承担市区排水任务的排水管理处、二环路管理处,对市区的排水设施要做好汛前检查,对排水明渠出水口的漂浮.物、淤积物进行打捞清淤,对排水管道排水收检井进行彻底的疏通、掏挖、清淤,对道桥泵站进行全面检修。市人防办要对人防工事作一次全面检查,凡存在问题的地 方,要及时维修加固。市房管局要对老居民区的住房进行彻底检查,对危、漏房屋 进行整修。民心河管理办公室要检修好民.心河两侧的闸门,并派专人看护,保证随时提升,做好汛期调度方案,保证汛期泄水 通畅。各大厂矿、仓库、学校也要做好汛前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汛期施工的坑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