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第二十二条 拍卖文件由拍卖人编制,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
拍卖公告于拍卖前20日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拍卖人网站发布。
拍卖公告发布后拍卖人需要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7日前做出相应公告。竞买人可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撤销申请或对竞买申请做出修改。
第二十三条 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投送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并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附件内容一般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竞买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拍卖人收到竞买文件后,进行预编号并发给竞买人回执。
竞买人一经投送竞买文件,就要按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二十四条 拍卖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买文件的,竞买人应挂号邮寄。但须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拍卖人应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卖。
拍卖由拍卖主持人主持,记录员应对拍卖全过程做出笔录。
第二十六条 拍卖人应制作带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并于拍卖前发给竞买人。
在拍卖进行中,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新竞价未报之前,竞买人不得撤回已经举出的竞买标志牌。
第二十七条 挂牌应成立挂牌委员会。挂牌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挂牌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挂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底价;审查竞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
挂牌委员会履行职责时,以挂牌人名义进行。
第二十八条 挂牌交易文件由挂牌人编制,包括挂牌公告、竞牌须知、竞牌申请书、竞牌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