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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孝感市土地市场中介服务收费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孝感市土地市场中介服务收费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2)55号 2002年6月24日)


孝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土地市场中介服务收费的请示》(孝价房服[2002]4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孝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在接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公民等当事人提供地产政策及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时,收取服务费用。
  二、地产政策及信息书面咨询费,普遍咨询报告按每份300--1000元收取。
  三、地产交易委托代理服务收费,按代理项目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土地使用权出租代理收费按不超过一个月成交租金金额的5%一次性计收。
  2、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收费,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四、地产交易代理服务收费,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如买卖双方均有委托,则各承担50%,特殊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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