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
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的通知
(市政发[2002]81号 2002年6月24日)
《西安市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已经2002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西安市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目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评估机构登记(现为核准)
依据:国家工商局令第52号《
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5月26日)
(取消理由:国务院已明令废止依据文件)
市建设委员会
1.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标底、中标通知书(现为核准)
依据:市建委(市建施发[1995]181号)《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取消理由:国务院已明令废止依据文件)
2.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和专业质监站资质(现为核准)
依据:建设部(建建[2000]151号)《关于印发<关于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取消理由:省政府已取消全省建设工程监督站资质项目)
3.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现为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
(取消理由:应由市场进行运作)
4.外埠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注册(现为核准)(改为备案)
依据:市政府《
西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1999年11月)
(取消理由: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应降格改为备案,加强管理)
5.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现为核准)
依据:市政府《
西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2000年11月)
(取消理由: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现为核准)
依据:建设部(建发[1995]1号)《建筑施工企业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取消理由: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7.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现为核准)
依据:建设部(建房字[1993]814号)《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