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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五公祠门票价格的批复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五公祠门票价格的批复
(市价字[2002]66号 2002年7月3日)


海口五公祠管理处: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五公祠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五公祠属古建筑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用高,且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有利于景点保护”的原则。经研究,同意调整五公祠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由原来的15元/张调整为25元/张。严禁设园中园收费。
  二、对大中小学生、军人、国家优抚对象、残疾人、65岁以上老人购票实行半价优惠。
  三、对旅游团队,机关、社会团体批量购票,实行8折优惠价。
  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
  1、大型车(25座以上或5吨以上)8元/辆·次;
  2、中型车(13座—24座或1—5吨)5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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